标题 | 2017年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 ||||||||||||||||||||||||||||||||||||||||||||||||||||||||||||||||||||||||||||||||||||||||||||||||||||||||||||||||||||||
内容 |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文件精神,探索符合高等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提高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等部分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办学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 落实高等学校招生 “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遵循“信息公开、自愿报名、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规范运作”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组织保证 为保证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 (一)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长刘盘根任组长,副院长郭建军、施长春任副组长,招生就业办公室、教务处、纪检监察处相关专业系部为成员,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 (二)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 1.命题考务组:成员由教务处、相关系领导及专家组成,负责单独招生文化科目考试和职业能力测试。 2.录取工作组:由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单独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及录取相关工作。 3.宣传工作组:由宣传部、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单独招生的宣传和推广。 4.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单独招生工作,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5.后勤保障组:负责考生在我院参加考试期间的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工作。 (三)参与单独招生工作的人员,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组织纪律性、业务水平高,要高度重视、密切协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单独招生工作。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为已取得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考生(含中职对口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优良,身体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同时还要求无肢体残疾、无传染性疾病、心脏疾病等。 四、招生计划
特别说明:网络营销、软件技术,移动应用开发是校企合作专业,另加收5500元/年的专业培养费。 五、考试项目及考核方法 学院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下,实行自主命题,对考生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进行测评。 (一)文化素质测评 所有考生均需参加,普通高中生源考生与各类中职生源考生采用统一试卷。 1.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 2.考试方式:150分钟闭卷笔试。 3.试卷分值: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共300分。 (二)职业技能测评 1.对普通高中毕业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实行“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能力倾向、心理素质、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等,职业适应性测试分值200分。 2.对中职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测试,实行“职业技能测试”的考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动手能力、表达能力、沟通能力等,职业技能测试分值200分 。 (三)附加分项目 凡是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在附加分中加分,加分项目不累加,且每位考生加分项最多不超过20分。附加分证明复印材料必须加盖学校印章并与报名材料一起寄送,否则无效,同时在现场资格审核时必须提交原件进行审核。 1.普通高中毕业生 高中阶段在全省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市级(含)以上赛区三等奖(含)以上者,对其给予一定的附加分奖励; 2.中职毕业生 中职阶段获得由市级(含)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优秀奖及以上者,对其给予一定的附加分奖励。 3.高中或中职学校体育特长生 (1)具有国家二级(含)以上体育运动员资格或者获得市级(含)以上体育竞赛前八名者; (2)各类项目体育特长生经我校测试后,可对其给予一定的附加分奖励。 (四)成绩构成 普高类考生总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附加分。 中职类考生总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附加分。 (五)考试组织 1.命题考务组与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共同进行封闭式的命题、印制、分装、密封等工作。 2.考场编排和布置、监考人员选拔和培训、考试巡视等工作。每个考场2名监考人员。 3.安排试卷保密室,由3名安保人员负责看管。 (六)考试日程安排
(七)相关要求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报名、考试期间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六、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 (一)录取原则 普高类考生总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附加分。 中职类考生总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附加分。 单独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加分,按2017年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照顾加分政策执行。 (二)录取流程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4月14日起录取学生名单在我院网站(http://www.zzcsjr.edu.cn)公布。 七、报到和复查 (一)考生录取后按新生报到须知相关要求到校报到。 (二)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冒名顶替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九、相关政策 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2017年高招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不能转入其他专业;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17年高考;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十、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十一、未尽事宜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省招生办公室批准确定。 十二、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郑州市郑尉路18号(中州大道与金岱路交叉口向东500米)。联系电话:0371-53671919 53671616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2017年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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