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中央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2010年公务员招录面试公告 | ||||||||||||||||||||||||||||||||||||||||||||||||||||||||
内容 |
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2010年度公务员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北京考点面试地点:财政部驻北京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45号鑫正大厦) 乘车路线:从北京西客站乘坐437路公交车至北洼路站下车,向西步行100米左右至鑫正大厦;从北京站乘坐103路公交车至阜成门站下,换乘714路公交车至北洼路站下车,向西步行100米左右至鑫正大厦。 其他考点的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人员名单(调剂、递补人员名单另行公布) 详见附表。 四、有关要求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面试前2天与本人报考单位电话确认能否参加面试。已确认参加面试而又随意放弃面试的,我们有权将考生情况记录在案,并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专业科目考试当天上午11:00点前到面试考点报到。 (三)参加面试的考生,报到时需出具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考生报名登记表、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其中社会在职人员还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四)考生应对本人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有关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面试和录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五)考生参加面试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五、联系电话 人事教育司:李建平 (010)68552626 13693686876 北京考点:李 娟 (010)68476267 13810267185 山东考点:张 鲲 (0531)86063089 13646406677 广东考点:张之虹 (020)38762095/33325656 重庆考点:陈 新 (023)67982532 13908257805 陕西考点:仙江宁 (029)87611446 13991900027 预祝大家在面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财政部人事教育司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