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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老师,我是07年8月31日参加特岗教师工作的,到今年恰好是3年服务期满,今年有幸考公务员进入面试,但要资格复审,需要单位同意证明,1,这个证明应该是学校开还是教育局开,如果不开,那我有那些途径或办法;2,教育局出了个很不人道的文件是参加教育工作未满五年的教师不得参加公务员考试,否则不开具相关证明,对于特岗是否有约束力,这样规定是否合法,还有我该怎么办;请老师给以详细答复,在此,我向您表示深深的感谢,铭记。 回复:1、通常单位或者教育局开证明都可以,特岗教师是与教育局签订的合同,一般教育局开。 2、对任职满三年的特岗教师没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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