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贵阳学院2017年分类考试考核要求 | |||||||||
内容 | 为确保我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实施,根据《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高职(专科)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和《贵阳学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要求,现将分类考试考核要求通知如下: 一、准考证领取时间 2017年3月23-24日9:00-16:00,报考我校考生携带下列相关资料到贵阳学院学生服务中心(信息楼1楼服务大厅)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普通高中毕业生携带)。 3、贵州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携带)。 4、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各类奖项、技能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 二、考试安排
三、考试内容 综合测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各占100分)。 语文主要考查识记、理解、分析、鉴赏和表达的能力,包括阅读和鉴赏现代文、古诗文的能力,运用语言文字的能力,写作论述类和文学类文章的能力。 数学主要考查数学的应用意识、逻辑思维能力、运算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英语主要考查阅读与写作能力,能基本读懂一般性话题的简短文段以及公告、说明、广告等,并能从中获取相关信息;能根据相应提示和要求,完成100—120个单词的英语短文。 四、录取和公式 分类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成绩均按满分100分制折算,所占权重均为50%,两者相加形成录取成绩,即录取成绩=文化素质成绩×(100÷文化素质满分)×50%+职业技能成绩×(100÷职业技能满分)×50%,然后按《贵阳学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进行录取。 分类考试结束后,考生考核成绩4月10日前在学校网站上公示。4月20日前我校将分类考试招生拟录取名册上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录取名单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和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7年的全省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的考试。考生录取通知书将在普招专科学生录取结束后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出。 五、咨询电话 招生咨询电话:0851-85400560(兼传真),0851-85406767 考务咨询电话:0851-85231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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