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昆明市宜良县201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 |||||||||||||||||||||||||||||||||||||||||||||||||||||||||||||||||||||||||||||||||||||||||||||||||||||||||||||||||||||||||||||||||||||||||||||||||||||||||||||||||||||||||||||||||||||||||||||||||||||||||||||||||||||||||||||||||||||||||||||||||||||||||||||||||||||||||||||||||||||||||||||||||||||||||||||||||||||||||||||||||||||||||||||||||||||||||||||||||||||||||||||||||||
内容 |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规范全县干部人事调动工作,根据《宜良县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暂行办法》、《宜良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中共宜良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决定分别面向全省、全市、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范围 根据各选调单位需要,分别面向全省、全市、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符合选调基本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公开选调的基本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宜良县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暂行办法》、《宜良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各岗位有具体要求的,以实际要求为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有: (一)身份:具有与选调岗位相符合的身份。 (二)学历:具体与选调岗位要求的学历为准。 (三)年龄统一计算至2010年10月31日:具体与选调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四)身心健康。 (五)符合选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公开选调的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休的资格条件 (一)面向全省选调的共有12个单位60人,分别是:县纪委3人、县委组织部3人、政府办4人、县统计局12人、防震减灾局2人、信访局1人、人社局8人、公安局10人、检察院2人、法院7人、九乡乡4人、马街镇4人。 (二)面向全市选调的共有5个单位或部门9人,分别是:外宣办1人、文联1人、环境监察大队4人、县编办1人、规划局2人。 (三)面向全县选调的共有14个单位或部门26人。分别是:县人大1人、县级机关党委和县委老干局各1人、县委党校1人、党史研究室1人、统战部1人、总工会1人、工商联1人、水务局6人、档案局2人、林业局2人、卫生局5人、县志办2人、计生局1人。 (四)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1、《宜良县2010年党群部门公开选调人员汇总表》; 2、《宜良县2010年政府部门公开选调人员汇总表》; 3、《宜良县2010年公检法部门公开选调人员汇总表》; 四、公开选调的程序 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审查、组织考试、确定人选、公示名单、审批办理等程序进行。 (一)制定方案 根据《宜良县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暂行办法》、《宜良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县委对公开选调工作的要求,结合前期开展的工作情况,在摸清选调供求关系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方案。 (二)发布公告 通过《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km.gov.cn)、《宜良之窗网站》(www.yiliang-china.com)和宜良县乡商用密码系统发布公告,公布公开选调的单位、岗位和人数及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及具体的资格条件、公选程序等相关内容。 (三)报名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或组织推荐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0年11月15日—12月5日 2、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人应填写《宜良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4,可登陆《宜良之窗网站》www.yiliang-china.com下载),并粘贴上本人近期半寸免冠彩色照片(另交同底照片2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5、报名人员所在单位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签署意见,报名考试者所在单位将初审合格人员的《报名表》(一式二份)、照片和身份证、毕业证、政治面貌、工作表现等方面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6、县委组织部汇同县纪委、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后,对经审查符合条件者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将符合人员名单进行公布。 (四)组织考试 考试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并请县纪委、人大、政协全程监督。试题由市级有关部门命题,分数为100分。 1、笔试:主要测试选调职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在具体职位选调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例不低于1:2的前提下组织笔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以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组织,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3、综合成绩的确定:参加选调公务员考试的人员,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参加选调事业人员考试的,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 (五)确定人选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按照选调职位要求,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报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六)公示名单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将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选调人员名单在选调单位及宜良之窗网站和县乡商用密码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审批办理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将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管理权限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办理调动手续。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入新单位后,如单位无相应岗位可以聘用的,只能聘用在下一层级的最低等级;跨职务系列变动工作岗位的,按云人职发〔1996〕87号文件执行。 五、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1、《宜良县2010年党群部门公开选调人员汇总表》 2、《宜良县2010年政府部门公开选调人员汇总表》 3、《宜良县2010年公检法部门公开选调人员汇总表》4、《宜良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联系电话(传真):0871-7529753 联 系 人:杨泉骄 中共宜良县委组织部 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11月15日
附件4:宜良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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