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工信部人事教育司2011年公务员招考面试通知 | |||||||||||||||||||||||||||||||||||||||||||||||||||||||||
内容 |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关于2011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我部2011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二、考生面试资格确认 请面试人员名单中的考生于2011年2月2日前(以邮戳为准)将以下材料寄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编制调配工资处。(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邮政编码:100804)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生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工作证或人事部门介绍信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待业人员提供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加盖公章的待业证明复印件;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4、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不一致的,需提供离职证明,确有困难无法开具的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6、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须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7、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6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 8、报考职位“其他条件”项要求的英语及计算机水平、工作经历、文字能力(发表文章)、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逾期未寄送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其他注意事项 1、面试拟定2011年2月23日至27日之间择期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考生参加面试报到时,均须携带本通知第二项所列复印件的相应原件; 3、考生对本人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报考信息不实,将取消面试资格; 4、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应在规定位置粘贴彩照; 5、考生所提交材料复印件概不退还。如无另行通知,说明材料已收到。 请各位考生务必注意我部网站发布的后续通知。 联系电话:010-68205912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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