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九三学社中央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 ||||||||||||||||||||||||||||
内容 |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要求,现将九三学社中央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安排 (一)、面试人员名单(附后) (二)、面试时间:2011年2月26日(星期六)上午9时开始,一天时间。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上午8时20分前报到,截至8时50分,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地点: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机关办公楼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柳万泉新新家园14号(万泉小学对面) 附近交通:可乘公交74、482、563、特5、特10、运通108路至稻香园站,或乘公交534、539、611、634路至万泉路北口,或乘地铁十号线至巴沟站。 (四)、考生请于2011年2月25日前将以下材料寄至九三学社中央办公厅人事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柳万泉新新家园14号,邮政编码:100089): 1、身份证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的工作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复印件。 2、社会在职人员需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所在学校的报名推荐表(加盖公章)。待业人员须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社区、街道、乡镇或相关劳动社会保障机构开具的待业证明。 3、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要求信息准确,时间连贯,个人学习、工作经历详实。 4、个人工作学习所取得成绩和荣誉的相关材料及证书复印件。如有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发表的专业论文,请将复印件随其他材料一起邮寄至我单位。 5、“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需提供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考生请务必将面试材料于2月25日前报送到我单位(以送达时间为准),如不能及时报送请联系我单位说明情况,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五)、面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备查。 二、体检和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考生可于面试结束后两日内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体检与考察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10)82553532 电子邮箱:brs@93.gov.cn 九三学社中央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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