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国务院扶贫办2011年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 ||||||||||||||||||||||||||||||||||||||||||||
内容 |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的有关规定,现将国务院扶贫办2011年度公务员招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 国务院扶贫办机关2011年度拟招录3名公务员,按照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5倍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3个岗位共确定15名面试人员,名单如下:
考生个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在面试前2天通知我办(联系电话附后)。 二、面试有关事项 (一)资格复审 按照有关要求,我办在面试前要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每位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 2.公务员考试准考证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6.其他材料:考生身份为应届生毕业生的,需提供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身份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应注明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原单位的离职证明;考生身份为待业人员的,需提供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的待业证、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 (二)面试地点 国务院扶贫办办公楼22层2210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北街1号,共济国际酒店内,由酒店西门进入办公楼区)。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请于面试当天上午8:30分前在国务院扶贫办办公楼一层集合,由工作人员带入候考室。截至8:50分,尚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将取消其面试资格。 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请于面试当天下午13:00分前在国务院扶贫办办公楼一层集合,由工作人员带入候考室。截至13:20分,尚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将取消其面试资格。 2.参加面试的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须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交由工作人员保管。 3.面试考生提供的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准确,缺少身份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对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三、体检和考察人选产生办法 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各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在前两名的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从排在机关前两名的人员中优先录用一人。 四、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时间:2011年2月28日上午 (二)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体检当日上午8:00,在指定医院(另行通知)体检中心前集合。体检须携带身份证,验证后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前须空腹,不要喝水,抽血及做完B超后方可用早餐。 2、不得让他人代替体检,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及其他 联系电话:国务院扶贫办行政人事司010-84419683,010-84419682 乘车路线:乘坐地铁10号线“太阳宫”站,从B出口步行约700米到共济国际酒店。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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