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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考试中心领导: 感谢您的百忙之中阅读我的问题,本人就今年公务员考试的相关问题想直接请教,我是2009年6月的毕业生,在2009年2月就已经与现在的用人单位鉴定了劳动合同并工作至今。(2009年2月开始正式上班,不是社会实践)。但在今年下发的公务员考试指南里指出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经验要从毕业之日算起,这样的话似乎就否定了我自2009年2月到我毕业的这一段时间里的工作时间。如果我现在报考“具备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岗位,资格复审的时候会怎么办呢?麻烦您请解答我的疑惑。谢谢! 回复:抱歉,易贤网非考试中心,也没有相关的领导光顾。就我们易贤网所知,如果你是普通高校毕业生,你这个不算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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