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浙江农林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 ||||||||||
内容 | 一、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资格审查没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责任自负。特别是调剂生,本人初试成绩必须符合一志愿报考专业门类的国家A类线(包括各单科与总分)。 如本人不符合该条要求,不必到校参加复试。不符合要求而参加复试的考生,我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必带材料:
2.选带材料(仅在专业面试时交专家组参考,不必在资格审查时上交): (1)考生请在复试时携带盖有红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本科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取,历届毕业的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 (2)有论文,著作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携带相关的原件、清单和复印件,复试时上交复试小组。 (3)各学院(专业)要求携带的特殊工具或材料(请咨询各相应学院)。 3.特别材料: (一)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应提前与我校联系说明(未提前联系的少数民族考生,视为不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并提供: (1)所在省民政厅提供的少数民族身份证明。 (2)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工作单位签订的定向培养的协议书。 (二)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提前与我校联系说明,未提前联系视为不享受加分政策;考生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库公布有相关加分人员名单之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三、关于同等学力考生的说明: 1.同等学力是指只有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必须是国民教育系列,且在2015年9月1日前颁发的),截止2017年9月1日已经工作2年或2年以上的具有相当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水平的考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考生对待。 3.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4.专升本应届生请持省教育厅文件(即专升本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档案章或单位章)及学校教务部门发放的学生证参加资格审查,按普通高校应届生同等对待,不需加试。 5.是同等学力考生而在报名时未报同等学力,进入复试者我们有权取消其复试资格;如同意其复试,则须在资格审查时向资格审查老师主动说明,并参加两门科目加试。 四、关于大三本科生的说明: 我校不接收大学三年级本科生报考。 浙江农林大学研招办 二○一七年三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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