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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与省教育厅联系,现对有两个学士学位的人员作如下定义: 只要持有两个学士学位(这两个学士学位中可能有一个是注明“辅修”的学位),都是双学士学位,可以用其中任意学位对应的专业报考(该专业名称必须在毕业证上标注有具体名称)。 我是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辅修法学专业,想问一个问题,我们毕业时发的证书是这样的:有一个毕业证书(只注明是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而未注明有法学专业的字样);有两个学士学位证书,一个是管理学学士,一个是法学学士(该法学学士注明了法学专业和副修的字样。) 请问这符合以第二学位报考云南省公务员的要求吗?急!谢谢! 回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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