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
内容 |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复试组织管理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张国山 副组长:彭文英 成员 :王德起 张强 段霞 刘业进 张杰 薛文凯 (二)复试小组 学院按学科(专业)组成复试小组。分别成立行政管理专业、区域经济专业、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城市经济与战略管理专业、公共管理专业复试工作小组。 复试小组负责考生的面试工作,重点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思想政治情况、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外国语听力和口语能力。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并另设复试秘书1人。小组成员应为硕士生导师或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的教师,负责外国语测试的教师可适当放宽职称条件;复试秘书应由在校教师或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复试工作人员担任。 外国语测试可以单独组织,复试教师应不少于2人。 (三)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 1、复试教师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在面试前向外界公布复试教师名单,面试题库等复试相关内容均须严格保密。 2、面试采取提问形式,其中,专业测试须建立不少于20道试题的题库;每位考生至少抽取3道题目做答。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3、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题库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4、复试教师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要一视同仁、客观公正,并在原始评分表上签字。 5、复试小组须指定两人负责汇总复试成绩 ,并签字留档。 6、面试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 二、复试安排 (一)复试考核方式 1、笔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2、面试。由不少于5名复试教师为一组进行面试,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学习经历与志向;综合素养(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诚信评判,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四大部分。 (1)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的具体办法:各专业需建立专业面试题库,试题数量不少于20道;每位考生抽取不少于3道专业题做答。 (2)学习经历与志向评定的具体办法:结合考生提交的材料以提问的方式进行,复试小组需对考生学习经历、本科专业、学习成绩、本科论文、报考志向等内容进行评定。 (3)综合素养考核的具体办法:结合综合面试进行,加强诚信评判;人文素养和举止礼仪的考核主要从言谈举止等方面来考察。 (4)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以题库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复试程序、时间、地点 学院组织笔试、面试,专人接收笔试试卷,专人监督,专人摄像。 1、第一批复试安排 行政管理专业复试 体检:3月21日上午8:00-10:30 笔试:3月21日下午14:00-16:00 地点:城市学院应急实验室(三食堂北侧) 面试:3月22日 8:30开始(地点笔试时另行通知) 体检时间:3月21日上午8:00-10:30 地点: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本部(西校区)校医院 体检收费共106元(体检时直接交至校医院)。体检时请打印好并携带我校研招网下载专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表》并填好个人信息并粘贴个人免冠一寸照片。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硕士(第一批)复试安排 笔试(政治理论):3月21日上午10:00-12:00 地点:博学楼402教室 面试:3月21日下午1:30开始(地点笔试时另行通知) 体检:3月25日上午8:00-10:30 2、第二批复试安排 区域经济学、城市经济与战略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一志愿及校内调剂生复试 笔试:3月24日中午10:30-12:30 地点:城市学院应急实验室(三食堂北侧) 面试:3月24日下午14:00开始(地点笔试时另行通知) 体检时间:3月24日上午8:00-10:30 地点: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本部(西校区)校医院 体检收费共106元(体检时直接交至校医院)。体检时请打印好并携带我校研招网下载专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表》并填好个人信息并粘贴个人免冠一寸照片。 3、第三批复试安排 第二批未录满的专业另行安排第三批复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复试成绩评定及录取原则 (一)复试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其中专业课笔试占50分(卷面分100分),面试占50分,其中外语听力、口语占10分,专业素质与能力15分,学习经历与志向15分,综合素养10分。 (二)总成绩合成和录取原则 1、按照考生总成绩(初试和复试加权成绩)由高至低排序作为拟录取的依据(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名单分别排序)。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平均分(折合为百分制)x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x复试成绩权重。初试权重50%,复试权重50%。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政审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 四、其它 1、资格审查、体检等事宜参照学校统一部署安排。 2、本细则未尽事宜,请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7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五、考生接待电话、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和专用监督电话 学院招生工作接待电话:010-83952250。 学院招生监察办公室举报电话:010-83952258。 学校研招办考生接待电话:010-83951759。 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举报电话:010-83952128。 北京市教育考试研招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7年3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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