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四川省2011年统筹公选县(处)级领导干部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公告 | |||||||||||||||||||||||||||||||||||||||||||||||||||||||||||||||||||||||||||||||||||||||||||||||||||||||||||||||||||||||||||||||||||||||||||||||||||||||||||||||||||||||||||||||||||||||||||||||||||||||||||||||||||||||||||||||||||||||||||||||||||||||||||||||
内容 | 按照《四川省2011年统筹公选县(处)级领导干部简章》规定,四川省2011年统筹公选县(处)级领导干部工作即将进入资格复审阶段,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方式 为方便各位考生参加资格复审,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此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复审、传真快递复审、网络视频复审三种方式,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资格复审。 1、现场复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持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报考职位所在公选办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2、传真快递复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将资格复审相关材料复印件通过传真或快递方式发送至报考职位所在公选办,公选办根据传真或快递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初步确认。通过资格复审初步确认的合格人员持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笔试前一天到笔试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最终认定是否合格,不合格者取消笔试资格。 3、网络视频复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通过网络视频与报考职位所在公选办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初步确认。通过资格复审初步确认的合格人员持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笔试前一天到笔试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最终认定是否合格,不合格者取消笔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材料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现任职务与任职时间证明(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出具任职证明,格式见附件1)、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复审时间 2011年8月14日至8月15日8:30-18:00。 四、资格复审地点 资格复审地点见附件2。 五、其他 1、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报考州内和州外职位的所有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均在本州进行资格复审;报考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职位的州外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到成都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2、不在职位所在地尤其是省外考生,可通过传真快递资或网络视频进行资格复审初步确认;在报考职位所在地的初审合格人员,必须进行现场复审。 3、通过传真复审、网络视频复审方式并初步确认的考生,必须持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笔试前一天到笔试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最终认定是否合格。报考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的考生,如考试地点与报考单位所在考点不一致,则由考生报考单位公选办委托考生考点公选办进行复审认定。有此类情况的公选办应及时与考生笔试考点所在地公选办进行联系,并提供委托复审认定名单及相关复审材料复印件或传真件。 4、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资格复审相关材料。 5、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省公选办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进行通报。 6、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请提前一天主动与报考职位所在公选办衔接确定资格复审方式。 特此公告。 附件: 1、任职情况证明.zip 2、四川省2011年统筹公选县(处)级领导干部资格复审地点 四川省统筹公选县(处)级领导干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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