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甘孜州关于公开考调州司法局工作人员的公告 |
内容 | 根据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甘孜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工作需要,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公务员局、甘孜州司法局拟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州司法局机关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范围 全州行政机关试用期满且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二、考调人数及职位 拟考调综合管理职位6名 公证工作职位1名(具有公证员执业资格证) 法制宣传工作人员1名(藏汉双语专业毕业)。 三、考调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二)工作积极,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在“称职”等次以上。 (三)学历按甘委办〔2011〕75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四、考调程序及方法 (一)公开报名 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报名需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由本人到州司法局政治部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8月18日—22日 报名地点:康定县炉城镇西大街141号二楼甘孜州司法局政治部 报名需提供资料: 1、填写《甘孜州州级机关公开考调公务员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证书、《公务员登记表》和符合报考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和州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人民警察报考以上职位的还需提供州、县公安局,州、县政法委同意报考的证明); 4、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当场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时间:2011年8月24日(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地点:州民干校。 (六)考试:考试分为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通过笔试、面试、考察的程序确定试用人选。笔试开考比例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面试人员按1:3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考察的按1:1.5的比例确定人选。 (七)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考录公务员体检标准集中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八)公示和调动。 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无不良反映的,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由甘孜州司法局安排到相应岗位工作。 考察和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因取消考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考人员食宿自理。 (二)试用期的工资、福利由原单位发放。 (三)本次选调工作严格按照甘孜州委办公室、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孜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接受社会监督。 (四)试用期间和正式调入后,单位一律不解决住房及配偶调动等问题。 监督电话:0836—2835269(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试录用与职位管理科)。 咨询电话:0836—2811380(州司法局政治部)。 附:甘孜州州级机关公开考调公务员报名表.zip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公务员局 甘孜州司法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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