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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 我是2010年的毕业生 今年省考的职位要求是09~11年毕业生 今年8月刚与一家国企签了合同 有半年试用期 同时也把报到证按要求交去了单位 档案还没能交去单位 后面得知自己公务员进入政审 与单位进行协商 单位要我辞职 辞职以后 交给我一份辞职证明 可是报到证单位不还给我 理由是报到证要装入档案的 不能由本人带着走 但是政审的时候 我的档案已经从人才中心拿到了公务员所报单位 并且这个过程档案从未在这个国企存留过 查询了一些信息 得知公务员报到需要报到证的可能性很大 请问老师 我在试用期辞职 并且档案未到原单位 原单位不还报到证 只愿出具报到证复印件 对公务员录用手续的办理有影响吗?如果有影响 我能怎么做?谢谢老师。 回复:报到证可以作为未就业证明的一种,如果不是以未就业身份报考无需提供,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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