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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红塔区民政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将红塔区民政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人数及范围 (一)选调岗位:行政管理 (二)选调人数: 1名 (三)选调范围:面向红塔区乡(街道)机关、区属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职、在编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选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德端正,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团结同事,遵纪守法;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组织协调能力及公文写作能力,工作业务能力强,电脑操作熟练,热爱民政工作; 6、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30日后出生); 7、具备拟选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名参加选调 1、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选调程序 (一)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二)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同意; (三)组织考察,择优选调。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1年11月9日至11日(三天) 上午 8:00—11:30 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红塔区人力资源市场(玉兴路68号) (三)报名要求: 1、实行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2、获得各级表彰奖励的,可提供证书原、复印件。 六、确定选调人员 经考察符合选调条件的,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按程序提交相关会议批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选调手续。 联系人:党宏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 联系电话:2039887 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红塔区民政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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