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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山大学外国语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内容
    根据《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中山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各学科专业、方向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符合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外国语言文学(学术学位)复试基本要求者均可参加复试。
    2.报考我院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者初试成绩须达到总分370分以上方可参加复试。
    3.专业调剂办法按照研究生院文件及我院实际情况确定。
    4.考生可以通过我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链接:http://fls.sysu.edu.cn/jx/yjs)
    二、资格审查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其中1份复印件注明“XXX(签名)授权中山大学代申领借记卡,授权从该卡扣划学杂费至“中山大学”的工行收费企业账户”。
    2、应届生的学生证或往届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未获学位证者可不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
    4、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恕不退回。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复试的满分为500分。
    1.专业课笔试100分
    1)考试内容: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2)考试时间:2小时
    3)考试形式:闭卷
    2.外语应用能力测试100分
    1)考试形式:
    ①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学术学位):外国语语种为英语或日语或法语或德语的考生进行听力测试,外国语语种为西班牙语或韩语的考生进行笔试(程度不超过初试时的水平,采用闭卷考试)
    考试时间:40分钟
    ②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面试(面试语种根据考生考研的语种确定)
    3.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300分
    1)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写作水平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
    2)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含外语应用能力面试)不少于10分钟。
    3)考核办法
    a.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考核/考核分组进行,分组应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各小组评分标准保持一致)。
    其中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面试包括综合能力考核(同时测出普通话)和外语应用能力测试两部分。
    b.考核一般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综合能力考核部分设准备时间10分钟,外语应用能力测试不设准备时间。
    4)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各招生方向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3.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总分60%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政审不合格者。
    五、信息公开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院在复试、调剂、录取阶段,将在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各学科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同时公布本院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我校研招办将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对我校拟录取考生名单统一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其他事项
    1.参与考核的导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复试过程中有异议时,由复试小组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投票表决,并做好记录交院招生领导小组处理。
    3.在复试过程中,参加复试的教师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荐信函。
    4.研究生院将于5月19日开通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考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5.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七、咨询、申诉及监督
    (一)咨询
    外国语学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2183(学术学位)、020-84113107(专业学位)
    邮箱:lili52@mail.sysu.edu.cn(学术学位)、huangj67@mail.sysu.edu.cn(专业学位)
    (二)申诉
    外国语学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2183(学术学位)、020-84113107(专业学位)
    邮箱:lili52@mail.sysu.edu.cn(学术学位)、huangj67@mail.sysu.edu.cn(专业学位)
    (三)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8411369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外国语学院
    2017年3月13日
    附件1:中山大学2017年外国语言文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附件2:中山大学2017年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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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4 8: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