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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今年考取红河州开远质监局的一名公务员,但是当我去报到的时候去被分到了红河州其他的县份(较落后,较穷的县)但是招考公告上的岗位明明写的是开远的岗位,而且后面也没说以后可能存在再次分配的问题,众所周知各县市的录取分数是不一样的,竞争程度也是不一样的,当初报考的时候本来就考虑过离家远近,照顾父母的问题,但现在却被分到了很远的其他县份,而且分之前根本就没咨询过我们本人的意愿,请问老师他们是否有权这样做,这样做合法吗,如果我们要申诉应该向那个部门申诉,或者应该采取怎么样的应对措施,质监局好像是省直管单位,很着急,希望老师给予回答! 回复:请咨询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或云南省公务员局确定,省质监局电话:0871-3169911;省公务员局电话:0871-363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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