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中山大学光华口腔医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
内容 | 根据《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中山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各学科专业、方向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一)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者,可参加我院复试。2017年我院复试基本分数线为: 总分320,英语55、政治55、口腔综合180。 (二)专业调剂办法按照研究生院招生有关文件确定。(具体情况另见我院调剂公告) (三)考生可通过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中山大学光华口腔医学院查询复试名单,网址如下: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graduate.sysu.edu.cn/gra02 中山大学光华口腔医学院:www.zdkqyy.com/jiaoyu/yjsjy 二、资格审查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在其中1份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授权中山大学代本人申领工行灵通卡,并从本人指定账户扣收学费”)。 (二)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 1.应届生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 2.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亦可提供加盖毕业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原件。 (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及复印件1份。 (四)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学历验证的书面报告(具体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恕不退回。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复试满分为500分。 (一)专业课笔试100分 1.考试内容: 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掌握是否扎实,专业理论的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2.考试时间:2小时 3.考试形式:闭卷 (二)外语应用能力测试100分 1.考核内容: 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英语的掌握程度,以及阅读、翻译外文文献的能力。 2.考试时间:1小时 3.考试形式:笔试 (三)临床能力考核150分 1.考核内容: 口腔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及临床操作能力。 2.考核办法: (1)临床考核科目分为: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考生可选择其中一门作为临床能力考核科目。 (2)考核由临床考核专家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考核。 (3)考核专家在考核科目范围内选择1位未经考生诊治过的病人,由考生对病人进行病史询问和基础检查,然后提出诊断、初步治疗意见和进一步的辅助检查,进行初步诊疗并书写病历。 专家根据考生接诊、临床技能操作情况评定分数。 (四)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150分 1.考核内容: 学术学位:重点考查考生专业知识基础、科学研究与创新能力、综合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了解情况及道德品质与综合素质等。 专业学位:重点考查考生专业知识基础、实践与创新能力、综合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道德品质与综合素质等。 2.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3.考核办法 (1)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考核,考核顺序采取分学科随机抽签的方式,面试包括英语听说能力、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具体见附表)。 (2)考核一般采取由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4.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一)复试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为入学考试总成绩。 (二)各一级学科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成绩低于300分或临床能力考核成绩低于90分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政审不合格者。 五、信息公开 复试名单、复试实施细则及成绩等信息将通过中山大学光华口腔医学院官网、院内公告栏公布。 中山大学光华口腔医学院:www.zdkqyy.com/jiaoyu/yjsjy 六、其他事项 (一)参与考核的导师姓名不提前公布。 (二)复试过程中有异议时,由复试小组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投票表决,并做好记录交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处理。 (三)在复试过程中,参加复试的教师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荐信函。 (四)研究生院将于5月20日开通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考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五)本细则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七、咨询、申诉及监督 (一)咨询 中山大学光华口腔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20-83869640,zdkqyjs@126.com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0-84113696,020-84111686,yzba@mail.sysu.edu.cn (二)申诉 中山大学光华口腔医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室,020-83880049, 通讯地址:广州市陵园西路56号中山大学光华口腔医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室,邮编:510055 (三)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0-84113696,020-84111686,yzba@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光华口腔医学院 2017年3月15日 附件:2017年硕士生复试安排与体检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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