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中央组织部机关2012年度公务员录用专业考试和面试公告 | ||||||||||||||||||||||||||||||||||||||||||||||||||||||||||||||||||||||||||||||||||||||||||||||||||||
内容 | 按照公务员考录工作有关要求,现就中央组织部机关2012年公务员录用专业考试和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入专业考试和面试人员名单
二、专业考试和面试时间安排 1、专业考试时间 专业考试定于2012年2月15日(周三)上午9:00开始,请考生8:20以前到达考试地点,考前进行面试抽签和资格复审。 2、面试时间 面试定于2012年2月16日(周四)上午9:00开始,请考生8:40以前到达考试地点。 3、考试地点 专业考试和面试均在中央组织部事业单位综合楼进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横东街6号(虎坊路往南一直走到丁字路口,路南大楼即是),大厅设有考生报到处。 三、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 请考生在考试当天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工作证(社会在职人员)或学生证(应届毕业生)。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 3、大学本科起各学习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社会在职人员)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均需注明是否为中共党员,以及所在单位(学校)联系人、联系人职务和联系电话。报考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职位的,还需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有关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驻村工作两年以上的证明。 5、其他获奖证书。 6、个人签名的考生登记表(已发至考生个人邮箱)。 7、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半身小二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及电子版光盘。 8、上述1至5项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四、有关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凡提交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全,影响资格审查的,按有关规定取消参加考试的资格。考生提交的复印材料不再退还。 2、本公告发布后,请考生于2月14日(周二)下午17:00前电话回复我部进行考试确认,并安排好行程,按时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试确认、考试迟到或缺席均视为自行放弃。 3、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手机等通讯设备届时请交由工作人员临时保管。 4、面试后,按公共科目笔试、专业考试、面试成绩5:2:3的比例加权计算综合成绩,根据各职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比例进入体检。根据体检结果,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 5、体检拟于2月20日(周一)上午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具体安排于2月17日(周五)下午17:00前通知。未接到体检通知的外地考生可于2月17日(周五)下午17:00以后自行安排回程。 联系电话:010-58588751 中组部机关人事局 2012年2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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