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乐山市法检系统公开选拔、法院系统2012年公招递补体检结果的公告 | |||||||||||||||||||||||||||||||||||||||||||||||||||||||||||||||||||||||||||
内容 | 乐山市法检系统公开选拔、法院系统2012年公招递体检补于2012年2月24日完成,现将体检结果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果 2月24日应有13人参加体检,实到13人,参加体检的考生的体检结果见附件。 按照体检操作规程,体检结论主要分为“合格”、“不合格”和“暂不作结论”三类。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即:2月27日,星期一)到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或乐山市人民检察院手写申请。 1.“暂不作结论”的考生手写进一步体检确认的申请,待体检后再作结论。如若结果为不合格,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2.体检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手写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过期未到并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资格,后果自负。 二、复(体)检时间及地点 复(体)检定于2012年2月28日(星期二)进行。 提出复(体)检的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于2月28日上午8:20到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大门处集中,核实身份以后统一组织前往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医院体检部门按照体检收费标准收取,考生参加体检时直接交到医院体检部门。 三、注意事项及要求 考生必须按本公告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逾时不到者,一律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后果自行负责。 联系电话: 市法院2429486 市检察院2451741 市委组织部2443032 附件:乐山市法检系统公开选拔、法院系统2012年公招递补体检结果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乐山市人民检察院 201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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