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凉山2011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递补体检、考察公告 | |||||||||||||||||||||||||||||||||||||||||||||||||||||||||||||||||||||||||||||||||||||||||||||||||||
内容 | 根据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规定:“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和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州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 。 凉山州此次公招考试达到比例职位体检合格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是63.125分,现将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和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进行递补体检、考察,有关体检、考察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体检、考察由州级各招考单位和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考生要保持所留通讯号码畅通,并主动与报考的州级单位、报考县的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要求:州级各招考单位、各招考县体检、考察工作必须于4月20日前完成,并将《拟录用人员情况表》和《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分别报原州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 二、体检地点、时间:报考州级单位的考生体检在西昌进行,具体体检时间和地点由州级各招考单位确定并通知考生。 报考各县、市的考生,体检时间和地点由各招考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并通知考生。 二、体检费用: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规定,由参加体检的人员自已缴纳。 三、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执行。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考生报名时应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体检表一张、录用表三张,在背面写上姓名)。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的录用资格。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在体检全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工作人员的指挥。 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组织实施体检的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凉山州公务员局《关于201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规定的要求和报考条件对报考者进行全面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和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在进入面试且符合条件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 凉山州社保局 0834—3222094 凉山州就业局 0834—3223787 冕宁县 0834—6722159 喜德县 0834—7440503 布拖县 0834—8531243 凉山州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0834-3865852 附:2011年下半年凉山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体检考察递补人员名单 二O一二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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