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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接收少量校内非全日制硕士(学术型)调剂生,专业代码及名称为: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申请调剂复试的基本要求为: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已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 (2)参加原报考单位复试,且复试笔试分数达到原报考学院对应专业合格线; (3)申请调剂到航空航天学院的学生,只须参加学院的面试,其复试笔试成绩可带入学院。(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本科就读“985工程”、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研究生院、“211工程”高校的考生优先; 请符合上述条件并自愿调剂复试的考生于3月24日4:00之前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联系人:刘老师937936663@qq.Com,0731-88830945。我院对申请人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名单提交校研招办,经校研招办复审同意后安排调剂复试。 调剂考生经我院复试合格确定拟录取后,不得再申请调剂其他二级招生单位,也不再变更拟录取专业。 航空航天学院 2017-03-22 附件: 附件1:航空院硕士调剂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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