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12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中共红河州委党校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选调公务员到州委党校工作。为做好选调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红河州委党校决定从全州县级及以下机关在职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中公开选调一名公务员从事党校行政管理工作。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宪法》和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热爱党校事业;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综合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5、具有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身份及工作满5年以上;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5月1日后出生); 7、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选调岗位 行政科科员1名。 (四)报名方式方法、时间、地点 报名者直接到中共红河州委党校组织人事科报名,领取或者网上自行下载《中共红河州委党校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按表中要求认真填写,于2012年5月10日前将报名表交红河州委党校组织人事科。 (五)报考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务职称证明材料和公务员身份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六)考试科目、时间、地点 笔试内容为党的理论、《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等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公文写作与处理等相关专业知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 笔试时间:2012年5月22日,州委党校综合楼二楼教室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其它须知事项 1、报考人员经领导小组资格审查,达5人以上方可开考。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选调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以总成绩第一名为考察人选。 (八)保障措施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由有关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公开选调工作,保证选调工作顺利开展。 1、加强保密管理,确保笔试、面试的试题安全和公选过程有序进行。 2、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做到公道正派、依法依纪办事。 3、主动接受监督,及时受理举报,对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联系方式:中共红河州委党校组织人事科 电话:3649500;3649540 附:《红河州委党校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 2012年4月23日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