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楚雄州禄丰县县级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 | ||||||||||||||||||||||||||||||||||||||||||||||||||||||||||||||||||||||||||||||||||||||||||||||||||||||
内容 | 中共禄丰县委组织部 禄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县级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第一号) 为建立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优化全县县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楚雄州州、县市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楚组通〔2011〕97号)、《关于县级机关补充公务员实行公开选调工作的通知》(禄组通〔2012〕1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部分县级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2012年度全县县级机关共公开选调公务员11名,具体职位详见《禄丰县2012年县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汇总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全县党政群机关中(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已正式登记的、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的在编在职人员,并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年龄、文化程度、专业等资格,具体以《禄丰县2012年县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汇总表》为准; (二)具有3年以上工龄,历年来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三)政治坚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廉洁勤政; (四)报考者的年龄一律按周岁计算,截止日期计算至2012年4月30日; (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章“交流与回避”的相关规定应该回避的人员;在职脱产学习人员;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立案审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六)参与报考人员须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三、公开选调的工作步骤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和组织综合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为: (一)公布职位、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2年5月3日通过禄丰电子政务网、禄丰信息港(网址:www.lfxxg.cn)、禄丰电视台统一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布选调单位和职位名称,选调人数,选调范围(对象),选调资格和条件,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所需证件及有关材料,考试方法和时间,选调程序,选调单位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等。 (二)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1、公开选调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方式进行。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应当在征得所在工作单位(部门)同意推荐的前提下,向选调机关报名。报名时间为2012年5月7日至5月11日。 2、报考人员应如实、完整填写《禄丰县县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三份。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同底版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组织推荐的须同时提供组织证明材料。 3、选调机关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定。在报名过程中,允许报名人员查询各职位报名情况。 4、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中专业学科要求参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试行) (2012年修订)》执行。 5、每个选调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报名人数低于1:3的必须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领导审定批准后方能进行公开选调。 (三)组织考试 选调考试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时间定于2012年5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阅卷结束后,通过电子政务网向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公布。 2、面试。面试时间定于5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各个选调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成立面试考官小组,每组由5—7人组成,面试考官根据面试规定实行统一调配。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实行当场公布。 (四)考察与体检 1、面试结束后,面试人员的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加权合成,其中,笔试成绩权重占40%,面试成绩权重占60%。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面试人员的总成绩,按每个选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并通知选调单位。 2、考察和体检工作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选调单位按照选调职位的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实事求是地撰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鉴定意见。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确定人选和公示 选调单位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报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一定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 (六)审批和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选调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有关规定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 五、相关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了解、积极支持,为公开选调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选调机关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不得无故阻止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参加公开选调。 (二)严肃工作纪律。公开选调公务员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报考人员要认真填写《禄丰县县级机关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客观如实地反映个人情况,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有不符合选调条件,因弄虚作假进入选调程序的将取消选调资格;已经正式调入的将退回原单位,以确保选调工作的客观公正。 监督联系电话:县委组织部0878-4121002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4127879 附件: 1、《禄丰县2012年县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汇总表》 2、《禄丰县县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2012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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