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烟台莱山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体检通知 |
内容 | 2012年莱山区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体检工作定于6月5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教育类岗位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2,事业单位招聘卫生类、其他类岗位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待6月2日面试结束后另行公布。 二、体检时间 2012年6月5日上午7:00开始体检,时间半天。 三、体检项目、标准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和有关招考简章规定的标准条件进行。 四、有关要求 (一)6月5日早上5:45前由考生统一到莱山区政府门前(莱山区枫林路24号,市内乘1、5、7、18、23、33、50、53、55、62路车到迟家下车向东500米,乘10、17、51、59、61路莱山区政府下车)集合,由工作人员当场发放体检表,统一乘车前往医院参加体检。统一出发前仍未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二)集合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 (三)体检费用(500元左右、多退少补)由考生个人负担,直接交付医院。 (四)体检当天早晨空腹(不吃饭、不喝水)。有关事宜,请参阅《体检须知》(详见附件3)。 五、其他问题 (一)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应到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且全部项目应重新检查,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要求的单位或个人负担。 (二)体检人员要服从组织,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参加体检。体检考生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迟到。 (三)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严禁与外界有任何联系,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录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私自改动体检结果,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中共烟台市莱山区委组织部 烟台市莱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6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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