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佛山市高明区纪委(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选调公务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高明区纪委(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拟在广东省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名额 佛山市高明区纪委(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科员2名。 二、选调范围 广东省内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三、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本次选调对象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省户籍,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二)中共党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审计学、会计学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审计或会计中级技术职称,目前从事审计或会计相关工作,具有两年或以上从事审计、会计工作经验;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公文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四)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思想端正,工作责任感强,身体健康。 四、报名办法 有意者,请于2012年8月31日前,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及学位证书、中级技术资格证书、公务员身份证明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简历、《佛山市高明区纪委(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贴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以及其它反映本人获奖情况和专业特长的证明材料(只接收A4纸张纸质材料)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纪委(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办公室。我委局对个人资料一律予以保密。 联系人:罗欢涛;联系电话:0757-88881359;传真:0757-88881359;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汇路6号区纪委办公室;邮编:528500。 五、选调程序 (一)资格审查:佛山市高明区纪委(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收到材料后,将对报名者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经初审符合要求的,通知参加考试;未过初审的,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二)考试:采取面试为主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按选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考察:包括对被考察者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查阅被考察者的人事档案等环节。 (五)转任:对拟选调人员考察合格后,按照人事调动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纪律检查委员 佛山市高明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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