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红河州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测、体检的通知 | |||||||||||||||||||||||||||||||||||||||||||||||||||||||||||||||||||||||
内容 | 各位考生: 红河州2012年公务员招录面试成绩及综合排名公示期已到,现将体测、体检及政审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体能测评及体检人员确定 按前期公示的“红河州2012年公务员招录面试成绩及综合排名”,根据招录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能测评或体检人员(如按招录计划数等额确定人员面试成绩为零或未达到70分,则不能进入体测、体检及政审等环节)。 二、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劳教系统、森林公安的考生,均需要按公安人民警察录用要求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以招录单位通知为准。各单位体能测评工作计划于8月20日之前完成。 三、体检 1、县市体检时间及地点以各县市公告或通知为准。各县市体检工作计划于8月30号之前完成。 2、报考公安岗位的考生,体检时间为8月22日和8月23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以州公安局通知为准。 3、报考州委老干局、民建红河州委、州劳教所、州农业局、州地税局、州运政管理处职位的考生,体检时间为8月23日,具体地点以招录单位通知为准。 4、考生体检时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个人免冠近照五分相片3张、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体检费用,于体检当天7:30以前到各招录机关通知的地点集中列队编组,并自觉接受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的管理。 5、为不影响体检结果,体检前一至二天,不要吃油腻食物、不要喝酒,体检当天早上请空腹、憋尿。 6、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向医院支付。 7、各位考生如对体测、体检等工作有疑问,请咨询相关招录单位或各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电话见附表。 特别提醒: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考生本人未关注公告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负责。
红河州公务员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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