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肇庆市怀集县公开选拔乡镇长人选公告 |
内容 |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公务员法》和《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面向全市范围公开选拔怀集县乡镇长人选。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怀集县乡镇长人选2名。 二、选拔范围和条件:全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在职公务员,除符合《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要求外,要同时符合以下选拔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开拓进取精神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好;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现任副科领导职务两年以上(不含非领导职务); 4、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 以上年龄和任职资格年限计算至2012年8月31日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选拔范围:①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②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③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④存在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提拔情形的。 三、报名办法:符合条件并有意参加公选的同志,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职务证明材料及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怀集县公开选拔干部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一式2份,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3张(报名人员需事前征得本单位同意)。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8月25日止。报名地点:怀集县城解放中路68号大院怀集县委组织部干部室(联系电话5533597)。 四、选拔程序和方法:按照资格审查、提名推荐、驻村实践、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程序进行选拔。 1、资格审查:由怀集县公选办会同县纪委、县人社局等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实行履历量化计分,按照不低于1:5比例的差额提名方式,确定提名推荐人选。审查结果在《肇庆组织工作网》和《怀集县政府公众网》公布。 2、提名推荐:主要通过“述职+演讲”方式进行,重点考核选拔人员临场应变能力、理论素养、推动科学发展的工作理念、思路以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提名推荐时间拟定于2012年9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驻村实践:结合整顿后进、问题突出村(社区)工作,以全脱岗形式进行驻村实践,时间一个月。 4、组织考察:由县委派出干部考察组,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干部考察,以及对驻村实践工作进行考核。 5、决定任命:根据考察和驻村考核情况,按1:1.5比例确定差额拟任人选,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经任前公示后,按程序和有关法律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6、接受监督: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怀集县公选办负责解释。 怀集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8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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