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菏泽市2012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公告 |
内容 | 为建立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优化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决定开展部分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以下简称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我市市直、县区、乡镇(街道)机关使用国家行政编制,在编在岗、已进行公务员(事业单位或群团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只能报考相应职位)登记、担任科级及以下职务且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2年以上机关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2年9月30日),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遴选职位 报考人员请登录菏泽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 hzrsks.gov.cn),查询《菏泽市2012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工作,采取个人自愿、组织同意,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2年9月16日9:00至9月18日17:30。 查询时间:2012年9月17日9:00至9月19日17:30。 报名网址:菏泽人事考试信息网。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址,点击“公务员专题”,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底色为浅蓝色,JPG格式,尺寸120*160,像素20kb以下)。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遴选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注册虚假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填报职位后,下载《菏泽市2012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和《菏泽市2012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报考诚信承诺书》),本人手工填写、签名(1式2份,面试时使用,所贴照片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为同一底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登记表》报任免机关审核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9月18日17:30前传真至遴选单位。 2、单位初审:遴选单位收到报考人员传真的《报名登记表》后,24小时内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对只进行网上报名,未传真《报名登记表》的,遴选单位不予资格审查。 遴选职位计划与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达不到1:5的,取消该遴选职位或相应减少遴选职位计划。已报考取消遴选职位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3、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9月20日9:00至9月21日17:30登录报名网址,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遴选工作全过程。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须向遴选单位提交本人身份证、本人手工填写的《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名的《报考诚信承诺书》、学历证书原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必要时调阅干部档案。凡信息不实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遴选工作办公室)批准后,由遴选单位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2年9月22日上午8:30-11:30。 初步定于2012年9月25日8:30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菏泽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遴选职位计划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一般为1:3(若确定面试人选的最低笔试成绩有两人以上分数相同,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以及与报考职位的匹配度等。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进行。根据遴选职位计划和考试总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人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遴选职位计划1至2名的,考察人选差额1名;3名及以上的,差额2名。 考察人选确定后,在遴选工作办公室指导下,由遴选单位负责进行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水平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查阅干部档案,核实有关登记材料是否真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 根据考察情况按遴选职位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由遴选单位报经遴选工作办公室同意后,从被考察人员中按成绩依次确定体检递补人选。 六、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遴选单位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遴选人员,报遴选工作办公室同意后,分别在菏泽人事考试信息网和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遴选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用;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七、其他 本公告由遴选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30-5310450(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考务咨询电话: 0530-5310309(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12380 菏泽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9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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