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昭通市参公管理单位2012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第一号) | |||||||||||||||||||||||||||||||||||||||||||||||||||||||||||||||||||||||||||||||||||||||||||||||||||||||||||||||||||||||||||||||||||||||||||||||||||||||||||||||||||||||||||||||||||||||||||||||||||||||||||||||||||||||||||||||||||||||||||||||||||||||||||||||||||||||||||||||||
内容 |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参公管理单位 2012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第一号) 为进一步加强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队伍建设,优化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昭通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实施细则》、《关于昭通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的补充通知》的规定,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面向全市公开选调15名科级(不含科级)以下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的范围、职位及人数 昭通市就业局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3名科级(不含科级)以下公务员,其中文秘岗位1名、财务岗位2名。 昭通市医保局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10名科级(不含科级)以下公务员,其中文秘岗位1名、财务管理岗位1名、参保管理岗位1名、医疗审核岗位1名、信息统计岗位1名、综合管理岗位5名。 昭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2名科级(不含科级)以下公务员,其中文秘岗位1名、财务岗位1名。 具体的选调范围、职位及人数请详见《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参公管理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简章》。 二、选调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参加公开选调的公务员原则上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科级(不含科级)以下干部,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30日),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二)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7 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2 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要求的素质和履职资格条件; (四)具有胜任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选调岗位的选调条件和要求; 具体的选调条件和要求请详见《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参公管理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简章》。 (六)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公务员: (一)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二)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公务员情形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参公管理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昭通市就业局六楼会议室(昭阳区二甲路23号) (二)选调资格审查。 昭通市就业局、昭通市医保局、昭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负责对本部门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予以审查。 符合公开选调条件以及招考简章要求的人员请如实填写《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参加公开选调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公务员登记表(可用复印件,复印件须请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签署是否与原件相符的意见后盖章)原件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除本单位盖章以外还需请本单位所属干管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盖章,其内容包括是否同意报考及参加工作年限等证明性内容)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性材料。 参加公开选调人员报名时需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正面彩色照片5张,每人须缴纳报名费120元。 每个公开选调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5,不足报名比例的岗位将在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网(www.ztrs.gov.cn)公布。 四、笔试安排 (一)领取准考证。 10月12日下午2:30—6:00凭个人身份证和缴费凭证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准考证将对笔试地点及具体科目的考试时间安排进行明确。 (二)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2年10月13日。 (三)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岗位所需的业务素质能力。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训机构进行此次公开选调公务员的考前培训。 五、公开选调工作程序 (一)编制选调计划。 按岗位需求制订计划,拟定岗位说明及条件。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参公管理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简章》。 (二)发布选调公告。 由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在人事人才工作网(www.ztrs.gov.cn)发布选调公告。 (三)报名。 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采用对岗位报名,符合岗位选调条件的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职位,每个公开选调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5。 (四)笔试。 考生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或者有效的身份证明)进入考场考试,缺一不可。 (五)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结束后,由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此次笔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报考者不能进入面试,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选调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笔试总成绩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2、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排在招考计划数3倍的范围内)。 拟进入面试的选调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资格或考生信息复审时资格不符导致该岗位面试人员数与选调人数不足3:1的,不再从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中往下递补。面试人数与选调人数不足3:1比例的岗位,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根据岗位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面试。 拟进入面试的选调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资格的,必须在资格复审开始前,由本人向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放弃面试的书面申请。 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的选调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资格的,必须在公布面试时间的前两天将放弃面试的原因书面提交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面试。 1.面试前考生信息的复审,考生信息复审由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具体的时间和地点请考生详见有关面试的公告),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所持的相应证件和岗位所需的证明性材料与报名信息是否一致进行审核,再次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选调岗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所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信息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户口簿、公务员登记表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性材料。考生信息复审要求必须由本人持相应原件进行复审。 2.面试由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抽调相关人员7人组成面试考官小组,面试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等。 3.面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招考文件精神,面试的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无法达到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则无论其笔试成绩的高低,无论其是否等额面试的岗位,均视为该报考者在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参与该岗位后续的体检和考察。 4.选调人员综合成绩的计算。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选调人员的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加权合成。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选调人员综合成绩=笔试科目成绩×60% +面试成绩×40%。 (七)体检。 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标准组织实施。 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不再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往下顺延确定体检对象。 进入体检的选调人员若自行放弃体检资格的,必须在体检程序尚未开始之前,向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放弃体检的书面申请。 (八)考察。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岗位排名(因为面试成绩未达前述规定的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报考者不得参与该岗位后续的体检和考察,所以也不能参与该岗位综合成绩的排名),按每个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与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由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按照选调职位的职责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形等进行全面考察。 若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考察资格的,不再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往下顺延确定考察对象。 进入考察的人员若自行放弃考察资格的,必须在考察程序尚未开始之前,向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放弃考察的书面申请。 (九)确定拟选调人员和公示。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集体研究择优提出拟公开选调人员名单,在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网(www.ztr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开选调公务员单位与拟调人员所在单位商调后,按规定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入,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入。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调入。 六、公开选调公务员的纪律要求 (一)通知时效。参加公开选调人员在选调过程中,应及时登陆上述公布的网站了解选调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电话联系不主动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整个选调工作期间,在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通知的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的选调程序资格。 (二)为维护考试选调的公正性,对违反选调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报名的考生,取消选调资格,并送交参加选调人员单位所属的组织、人社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报考人员在接到相关的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此次选调资格。并处以昭通市范围内5年不许参加任何单位考试选调的处罚。 (四)对违反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选调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的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监督 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整个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选调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下载链接:简章、报名表、专业指导目录等材料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参公管理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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