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贺州市2012年面向八步区公开选拔卫生系统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简章 |
内容 |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区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拔卫生系统副科级领导干部5名。 一、推荐范围 八步区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含差额拨款、自收自支)、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以及行政单位中的事业编制在职在编干部。 二、选拔职位 (一)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1名; (二)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主任1名; (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1名; (四)区卫生监督所所长1名; (五)区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1名。 三、资格条件 除了要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2年10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10月1日后出生);参加工作满四年(2008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身体健康; (二)具有医学卫生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员级以上职称,区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职位可放宽为非医学卫生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三)现任副科级(含享受副科级)职务;或担任区直、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正职领导(含内设机构股长)一年以上或副职领导(含内设机构副股长)两年以上;或担任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科组长(含办公室主任、护长)三年以上。 以上年龄、任职时间计算均截止2012年10月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竞争: 1.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基本称职(不合格或基本合格)情况的; 4.发生医疗事故负主要责任的; 5.其他不适宜提拔任用情况的。 四、程序步骤 (一)发布公告(2012年9月25日- 9月29日) 在八步区组工视窗、八步区公众信息网等新闻媒体发布简章,公布选拔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和有关要求。 (二)公开报名(2012年10月8日- 10月12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设在区公选办(区委组织部干部一股)。报名人员需交以下材料: 1.竞职人员名册(含电子版); 2.干部推荐表(含电子版)。分为组织推荐、群众推荐、本人自荐等三种形式,只需要填写其中一种,除个人自荐外的推荐应征得被推荐者本人同意; 3.近三年工作总结(含电子版); 4.竞职人员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证明任职情况的有关任职文件以及其他报名职位所需文件的原件、复印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卡(表)原件及复印件(也可复印本人工资本的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证明); 6.近期小2寸蓝底免冠正面彩照电子版。 报名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每人只可报1个职位。所有报名材料均为一式两份,纸质材料用A4纸打(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当场归还。相关表格可登录八步区组工视窗http://www.bbdj.gov.cn/下载)。 (三)资格审查(2012年10月19日前) 由区卫生局人事秘书股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区公选办对通过初步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复审,确定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名单。每个选拔职位与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1:3。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关于干部选任工作中拉票行为的认定标准及处理办法(试行)》(贺办发〔2010〕60号),并签订竞职承诺书。 (四)差额遴选(2012年10月下旬) 分适岗比选和竞职答辩两个环节。 1.适岗比选。由领导干部、组织人事干部和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适岗比选。按照每个选拔职位1:3的比例,产生进入竞职答辩阶段的人选并向社会公布。 2.竞职答辩。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答辩。每名竞职人选答辩时间为5分钟,评委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根据得分高低,按每个职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向社会公布。 (五)差额考察(2012年10月下旬) 确定考察人选后,由区委派出考察组,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 (六)区委常委会差额投票表决(2012年10月下旬) 考察后,根据考察情况,提交区委常委会讨论、酝酿,由区委常委会按职位名额数与拟任人选数1:1的比例无记名投票确定拟任人选。 (七)公示任职(2012年10月下旬) 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满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为保证此次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和杜绝跑关系、打招呼、拉票等不正之风。对查核属实有违法违纪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贺州市八步区纪委(监察局)全过程参与,对每个环节进行具体监督,区公选办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电话号码:5291966(区纪委信访室)、5293361(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信件举报请邮寄:贺州市向阳路1号贺州市八步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或贺州市八步区纪委信访室。邮编:542899。 未尽事宜请向区公选办或区卫生局人事秘书股咨询。联系电话:5292199(区公选办)、5667009(区卫生局人事秘书股)。本简章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贺州市八步区公开选拔 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9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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