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选调公务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3名公务员。现将具体事项予以公告: 一、选调职位 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正股级及以下科员。 二、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除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共党员,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师范教育学类专业或预防医学(不带专业方向)专业,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公文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三)近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思想端正,工作责任感强,身体健康。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有意向者请于2012年10月20日前将《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贴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以及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公务员身份证明、有关任职文件、个人能力和业绩成果等材料的复印件寄送至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百乐街13号高明教育局,收件人:曾慧妍,邮编:528500;或将上述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zenghy08@163.com。联系电话:0757-88282322。 (二)资格审查:高明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收到材料后,将对报名者的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确定考试人员名单。 (三)考试: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按选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考察:对被考察者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通过查阅被考核者的人事档案等环节进行。 (六)转任:对拟选调人员考察合格后,按照人事调动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高明区教育局 2012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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