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广元市旺苍县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县委宣传部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名额 县委宣传部机关公务员岗位工作人员2名。 二、条件资格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结同志,遵纪守法; 2、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调研能力、文字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等。在公开媒体上发表过较有影响的理论、文艺、新闻作品者和熟悉网络技术的优先; 3、旺苍县在职在编人员; 4、具有公务员身份;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6、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2011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 8、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9、身体健康。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或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 三、程序及步骤 (一)公开报名(2012年 10月22日上午8:30—10月26日下午6:00) 1、在县电视台、县党政公众网、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今日旺苍》上发布公告。 2、报名地点:县委宣传部办公室。 报名及咨询电话:0839-4202565 联系人:李明亮,电话:13548472596 3、报名方式 ⑴个人自荐报名。 ⑵组织推荐报名。由乡镇(街道)党委或县级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按照规定,对符合条件人选集体研究后推荐报名。 4、相关要求 报名者需填写《中共旺苍县委宣传部机关工作人员公开遴选报名登记表》。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发表作品等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 (二)资格审查 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根据公告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遴选名额不少于3:1的比例。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减少或取消职位。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在有关媒体公告。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报名人员可在公告起三日内向县委宣传部提出复审。 (三)笔试 笔试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统一安排组织实施。笔试主要测试基本的政治理论知识、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70%。 (四)面试 按与职位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宣传部统一安排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 (五)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 (六)组织考察 按与职位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 (七)酝酿研究 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酝酿协商择优选取,报请县委研究决定。 (八)调动 试用期限一个月,期满称职者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遴选工作在县委领导下进行,各相关单位配合协调,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严禁利用不正当手段参与竞争,经查证属实的,一律取消资格,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研究决定。 特此公告 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 中共旺苍县委宣传部 2012年10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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