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选调公务员公告 |
内容 | 为了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公务员交流有关规定,结合我委工作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委决定面向全市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选调6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市国资委主任科员以下6名。 二、选调范围 在广州市、区(县)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现职主任科员以下人员。 三、报考条件和资格 1、具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熟悉国家机关工作规则,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综合能力; 3、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经济类、财会类、金融类、工商管理类、统计类、法律类等专业,在经济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优先考虑;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5、身体健康; 6、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 (1)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 (3)有不符合职务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 1、交换到广州市国资委人事处; 2、以邮件快递方式报名(请寄广州市府前路1号五号楼西座六楼广州市国资委人事处收,邮政编码510032,传真:83125717)。 (二)报名时间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12月5日止(若以邮件快递以邮戳为准)。报名时请提交如下材料(所有材料纸张请用A4规格): 1、报名表(贴免冠彩色大1寸照片)。要如实填写《广州市国资委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该表可直接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rssgz.gov.cn)下载或进入广州市国资委主页(www.gzgz.gov.cn)下载; 2、公务员身份证明材料、职务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 4、本人发表或代拟的具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复印件。 报考者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信息及证明资料,准确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保证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五、选调程序 (一)资格审查。我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资格者,通知其参加考试。 (二)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5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三)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比例一般不低于为5:1。(面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后通知为准,在广州市国资委网站http://www.gzgz.gov.cn发布)。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5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四)体检。根据考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到规定的公务员体检医院体检。 (五)组织考察。对体检合格者按照不低于2:1进行差额组织考察,考察前考察人选提供单位同意函,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 (六)确定选调人选。按考试成绩,组织考察和体检情况,由我委党委研究决定拟调人选,与人选所在单位商调。 (七)公示。对拟选调人员,在广州市国资委网站公示七天。 (八)经公示没有反映情况或所反映情况不影响调动的,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如公示中发现有影响调动问题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顺次递补人选。 广州市国资委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