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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天津市2012年公开招考公安民警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兹定于12月29日(周六)对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进行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2年12月29日上午7点30分 二、地点: 天津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南开区水上公园西路45号)。 三、相关要求: 1、体检时,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一寸免冠照片1张、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及体检费用(280元/人)。报考民警职位三的退役士兵,还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不准携带移动通讯工具入场。凡在体检现场内使用移动通讯工具的,取消体检资格。 3、未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注意事项 1、体检表中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的部分,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考生可自带早餐,待采血、B超检查后食用。 4、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 5、天气寒冷,请考生注意防寒保暖。 特此通知 天津市公安局政治部 2012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