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事项的公告 |
内容 |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省国税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比例的职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剂。(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1、2)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13年3月16日。上午9:00开始面试,考生入闱封闭管理的时间为上午8:30,截至当天上午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组织方式及地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工作由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面试地点为:海南省政法职业学院。(路线图见附件3) 四、资格复审 考生须于2013年3月15日上午8:00准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为: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办公楼七楼会议室(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10号,路线图见附件4)。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考试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 3.2013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其他考生提交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社会在职人员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5.留学回国人员提交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6.报考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报考指南的要求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交签订的基层服务合同或协议,以及服务期满时的考核材料。 7.报考要求具备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 8.报考要求具备海南户籍或海南生源条件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海南户籍或海南生源证明。 9.报考要求具备相关执业资格或职称条件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 以上材料请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 五、综合成绩的确定 (一)综合成绩折合为百分制,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 (二)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其他 (一)参加面试确认。请入围考生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拨打电话与我局取得联系,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无故逾期未与我局取得联系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海南省国家税务局面试工作联系电话为:0898-66791273、66509331。 (二)面试成绩公布。3月16日面试当天,于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同时,招录机关在面试第二天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三)体检。3月18日,于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公布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考生可登录http://www.hitax.gov.cn查询。体检时间为3月19日上午,体检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有关详细地址。 1.海南省政法职业学院: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280号(乘21路、41路、45路、205路到省拘留所站下车)。 2.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10号(乘7路、8路、23路、29路、32路公交车到省国税局站下车)。 附件:1.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名单 2.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分数线 3.海南省政法职业学院路线图 ![]() 4.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路线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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