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国家邮政局机关公务员招考面试公告 | ||||||||||||||||||||||||||||||||||||||||
内容 |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国家邮政局机关2013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考生名单
二、面试时间 面试于2013年2月28日上午9:00、下午1:30开始。请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于上午8:00报到并进行资格复审,截止8:50未报到的取消面试资格;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于下午12:30报到并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截止1:20未报到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地点 国家邮政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8号) 乘车路线:地铁西直门站D口向西走150米中仪大厦南侧 四、面试确认及资格预审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月5日前进行面试确认,并将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党员证明)复印件于2月5日前通过邮政EMS寄达国家邮政局人事司三处。面试确认方式为同时发送短信和电子邮件确认(短信和电子邮件的主题请填写为“考生姓名+报考职位名称+确认参加面试”)。逾期未进行面试确认和邮寄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将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于面试当天进行。考生报到时请携带以下材料供审查: 1.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原件); 3.考生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打印,并粘贴照片); 4.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可在体检或考察阶段提供); 5.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工作经历证明、党员证明等)。 考生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并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 考生预审材料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体检和考察 各职位录用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录用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低于1:3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七、其它事项 1.请考生随时保持手机联络畅通。 2.联系电话:010-88323132,13693190772 电子邮件:youzhengzhaokao@126.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8号,邮编:100868 国家邮政局人事司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 |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