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西宁海关关于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安排的通知 | |||||||||||||||||||||||||||||||||||||||||||||||||||||||||||||||||||||||||||||||||||||||||
内容 |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和海关总署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现就我关2013年公务员招录面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各职位最低分数线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定于2013年2月28日,2月27日报到。具体面试时间为每天上午8:30正式开始,下午13:30正式开始。 参加面试考生须在面试正式开始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面试正式开始前10分钟仍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在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八一中路19号西宁海关办公楼。从市内可乘坐2、10、28、35、82、102路公交车到“民院西”站下车,往西100米即到。 四、面试资格复审
五、体检和考察 全部面试结束后,将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按照总署统一要求,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总署统一规定的60分合格分数线(四舍五入),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并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考察。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满分200分)*25%+面试成绩*50% 体检将于全部面试结束后次日,在西宁市进行。体检医院由招录海关在地方公务员主管部门提供的具备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中随机选择。 报考缉私警察职位人员还须在体检后进行体能测评。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二)面试确认后,因考生原因未参加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三)请各位考生务必随时关注西宁海关网站政务公开栏中公务员考录相关公告和中国海关考录网发布的后续通知。 (四)如有疑问,请致电西宁海关人事政工处。 联系人:熊立群、曹利华 联系电话:0971-8866335、8866366 传真:0971-8800686 西宁海关 2013年1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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