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因部分进入面试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在报考该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选如下:
职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递补人员最低分数线 |
0101002001(递补2名考生成绩并列) |
913111220719 |
121.4 |
913135050119 | 请递补考生按照全国政协办公厅1月30日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发布的面试公告作好面试准备,并在2月22日前发送电子邮件(附件附带照片报名登记表WORD版)至gbc@cppcc.gov.cn确认参加面试,邮件标题务必注明“×××(姓名)确认参加全国政协机关××××(职位代码后四位)职位面试”。1月30日发布公告中需邮寄的相关材料请准备好,在2月26日体检时交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010-66191510,66191525 全国政协办公厅人事局 2013年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