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广州市总工会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于2012年12月发布后,宣传教育部岗位、法律工作部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现将原宣传教育部岗位、法律工作部岗位报名时间及部分选调条件进行调整: 一、报名时间延长至2013年3月31日。 二、部分选调条件调整如下: 1、“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且在编在岗满2年以上(含试用期)”,调整为“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且在编在岗满1年以上(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至2013年3月31日)。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至2013年3月31日)。 3、选调职位条件调整。 (1)取消原宣传教育部岗位、法律工作部岗位等2个招考具体岗位,选调2人入职后在我会机关统一分配工作部门。 (2)选调职位要求见下表:
选调人数 |
职位条件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政治面貌 |
其他 |
1 |
全日制研究生 |
硕士以上 |
研究生专业,“一级学科”为“中国语言文学(专业代码0501)”、“政治学(专业代码0302)”、“教育学(专业代码0401)”、“历史学(专业代码0601)”、“新闻传播学(专业代码0503)”、“心理学(专业代码0402)”、“哲学(专业代码0101)”。 |
中共党员 |
有基层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
1 |
研究生专业,“一级学科”为“法学(专业代码0301)”、“社会学(专业代码0303)”、“中国语言文学(专业代码0501)”,“二级学科”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代码010101)”、“劳动经济学(专业代码020207)”。持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者优先。 | (注:不设招考具体岗位,入职后在我会机关统一分配工作部门。) 三、其他事项 联系人:贺文娟。 联系电话:020-83188085。 广州市总工会 2012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