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学校类别 |
职位名称 |
选拔人数 |
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
高级中学 |
坪山高级中学副校长(管理七级) |
1 |
在聘八级管理岗位满3年,或已聘在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上,或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连续聘满4年以上,目前仍在聘;有2年以上高中工作经历。 |
九年一贯制学校 |
区实验学校副校长(管理八级) |
1 |
在聘九级管理岗位满3年或已聘在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目前仍在聘;有2年以上小学工作经历 |
初级中学 |
光祖中学副校长(管理八级) |
1 |
在聘九级管理岗位满3年或已聘在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目前仍在聘;有2年以上初中工作经历 |
小学 |
坪山中心小学副校长 |
1 |
已聘在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或在初级专业技术岗位连续聘满4年以上,目前仍在聘;有2年以上小学工作经历 |
金田小学副校长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