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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培养一批德才兼备、年轻优秀的干部,县委组织部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县委组织部内设机构党建办、考评办和公选办各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作如下通告。 一、遴选工作原则 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文字功底扎实、工作踏实、有奉献精神和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工作人员遴选到相应的工作岗位。 二、遴选工作计划 从本县14乡镇和县属机关干部中遴选县委组织部内设事业机构党建办、公选办、考评办工作人员各1名,共3名。 遴选对象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公开遴选调入事业单位的,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不再保留原有身份;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公开遴选调入新的事业单位的,按新单位岗位职务确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三、遴选人员条件 1、政治坚定,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公道正派,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 2、年龄原则上在33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10日以后出生)。 3、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4、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教师岗位除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近两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基本称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或违法犯罪,正在立案查处的; 4、试用期未满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遴选报名时间 2013年4月1日至4月10日。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各一份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办公室(行政中心5楼564室) 联 系 人:周 玲 联系电话:2469596 180845007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