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番禺区分局选调公务员公告 |
内容 |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番禺区分局为市国土房管局的派出机构,同时受番禺区领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辖区内的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房地产和测绘事业行政管理职责。为适应新型城市化发展要求,着力打造一支品德好、作风硬、能力强、结构合理的优秀基层人才队伍,拟面向全国公开选调13个职位、13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番禺区分局科员职位。 二、选调范围 全国各级行政机关在编在职公务员或具备公务员身份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具体职位的选调范围详见职位表。 三、报考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已完成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 3.2010年以来公务员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4.非广州市户籍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穗府〔2003〕72号),已婚人员的配偶户籍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穗府〔2003〕72号)。 (二)职位条件 各选调职位的具体任职条件详见附件《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番禺区分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表中所列“以上”、“以下”均含本数,职级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 1.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2.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受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 4.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需要回避或不适宜转任的公务员; 6.不符合职位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http://www.pyrc.com.cn/info/jlb/13gtj/wsxt)进行报名。 2.时间:2013年5月28日9:00至2013年5月31日17:00止。 3.报考人员每人只可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并须对本人所填报的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选调资格,并通报其现工作单位。 4.资格初审。报考人员于2013年6月5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看审查结果,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6月12日至6月14日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重点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1)时间和地点:笔试拟于2013年6月16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于6月24日公布,报考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1)资格审核 ①审核对象。按照选调名额,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名额按拟选调人数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у=3χ(其中,χ代表拟选调人数,у代表面试对象人数)。面试资格审核对象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各职位参加资格审核对象人数达不到1:3的,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②审核内容。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条件,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须提交的材料包括:准考证、报名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并本人签名确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学历鉴定证书、计生证明、公务员登记证明、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职位设置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应材料等。以上材料须考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选调单位核对原件后留存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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