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选调职位、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职位数: 乡镇劳动保障所(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其中:虎岗乡、高陂镇、龙潭镇、抚市镇、湖雷镇、西溪乡、大溪乡各1名,城郊乡2名。 (二)选调对象:全县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乡镇劳保所工作人员除外)。 (三)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能熟练运用各种常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6、大专以上学历; 7、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内(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到县人社局人秘股报名,联系电话:0597-3255269。报名时间为2013年5月20日至6月10日。 2、携带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报名登记表1份。报名登记表可从永定人事人才网(http://www.ydrsrc.com)下载。登记表上原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一栏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意见并盖章。 3、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合格者,退还报名资料。 (2)本次选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察选调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察选调资格。 三、选调办法 本次选调采用考察的办法择优选调。 1、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方式: 由县人社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考察。 3、考察内容: (1)现实表现情况; (2)综治计生情况; (3)日常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 4、形成考察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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