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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3年宁波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内容
    我院根据工作需要,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决定面向宁波大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选调名额:2名;
    二、选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审判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公务员(含参公)身份(有从事相关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年龄40周岁以下;
    (六)身体健康。
    配偶、直系血亲中有犯罪受刑事处分或在押的,不列入选调对象。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选调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后,经与原单位协商同意转任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日至2013年6月7日。
    2、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办法。现场报名者到余姚市人民法院政治处报名,网上报名者用电子邮件发送至余姚市人民法院政治处邮箱。
    3、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1) 余姚市人民法院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 学历学位证书;
    (3) 身份证、工作证;
    (4) 历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
    (5) 近期二寸免冠彩照3张。
    上述资料,网上报名者可先提供复印件,通过邮寄(时间以寄出的邮戳为准)或传真至余姚市人民法院政治处。
    (二)资格审查:核对上述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已提供原件者不再核对。经审查,对不符合选调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对符合选调条件者书面通知面试。面试者须持该通知及其单位同意参加面试的证明参加面试(报名时仅提供复印件者面试时还须随带上述报名资料原件)。
    (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为不合格并取消选调资格。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和业务能力、举止仪表、求实精神等。
    (四)体检:在面试合格者中按选调名额的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比例不足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并组织到县(市)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2012年公务员录用规定。
    (五)考察:综合面试和体检结果,并按选调名额1:2的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通过调阅档案、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由于考察对象本人或所在单位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的选调资格。名额产生空缺的,从列入被考察对象的其他人员中递补。
    (六)公示:对通过综合面试和体检的人选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七)办理转任手续:公示期满后,符合选调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四、其它事项:
    (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者须提供单位出具同意参加面试的证明。
    (二)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余姚市谭家岭西路140号,邮编:315400
    电话:0574—62785522 传真:0574—62770086
    邮箱:yuyfyzzc@163.com
    下载:报名表格
    余姚市人民法院
    二0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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