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简章 | |||||||||||||||||||||||||||||||||||||||||||||||||||||||||||||||||||||||||||||||||||||||||||||||||||||||||||||||||||||||||||||||||||||||||||||||||||||||||||||||||||||||||||||||||||||||||||||||||||||||||||
内容 | 一、学院概况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是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被确定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6年, 被确定为山东省首批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 40多年来,学院共向社会输送了各类专业人才8万多人,在省内外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党政、实业界涌现了一大批优秀人才,深受社会各界好评。先后荣获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山东省高等学校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山东普通高校校园文明建设优秀高校、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先进集体、山东省最具专业特色高职院校等荣誉称号。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三、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已经参加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我院单独招生。 2、我院普通文理类单独招生计划只招收夏季高考报名考生;春季高考招生计划只招收春季高考报名考生,且报考专业类别必须与春季高考所报类别一致。 3、每名考生原则上只能填报一所单独招生的高职院校。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17年4月6日-10日(每天8:00-20: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登录山东经贸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ecu.com)或学院招生信息网单独招生报名系统统一报名、缴费。学院单独招生报名平台链接山东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统一报名系统。 网上缴费:考生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单独招生报名系统,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根据《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高校组织的小语种等招生考试收费等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6〕95号)文件收费)。 报名且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到我院参加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合格考生名单将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317(D317),考试时间等未尽事宜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文件为准。 五、报到确认信息,领取单独招生准考证 1、报到时间:2017年4月14日(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到地点: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考生凭个人身份证或者《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或春季)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报考证》等有效证件报到后,领取2017年单独招生准考证,并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文件(鲁教学字﹝2017﹞4号)有关规定,现场签订承诺书。 六、考核时间及方式 1、考核时间 笔试时间:2017年4月15日(周六)09:30—11:00。 面试时间:2017年4月15日(周六)14:00—16:00。 2、考核形式 考核共分两场:笔试和面试。 笔试:以语文、数学、英语等文化基础课程为主要内容的文化素质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形式,考试时间90分钟。 面试:组织以综合素质或职业技能为主要内容的面试,现场问答,综合评价。夏季高考普通文理考生以综合素质类面试为主,春季高考考生以职业技能类面试为主。 3、考核地点: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七、统分及录取办法 1、学院单独招生考核总成绩300分,其中笔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文化基础课合卷,每科占50分,总分150分;面试成绩总分150分。按照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考核总成绩。 2、考生录取时,学院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春季高考考生分专业类别、所报志愿,依据分数高低顺序择优录取。 3、录取结果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八、其他说明 1、免试考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我院提出录取申请,经学院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我院对应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一所试点院校。 申请免试的考生须于4月8日前到我院招生就业处报名,并提交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 2、签订承诺书。凡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到我校报名考试时要签字确认知晓此规定并承诺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春季、夏季高考及录取。 九、监督机制 我院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加强监督制约。招生简章、实施办法和录取结果等均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单独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学院招生监督投诉受理电话:0536-2600097。 十、招生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潍坊市潍城区青年路2798号 邮 编:261011 联 系 人:学院招生就业处 网 址:http://www.sdecu.com 联系电话:0536-2600007,2600077,2600087,2600088 邮 箱:sdjmzsb@126.com 招生咨询QQ1群:295320159;2群:528776946;3群:573454801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2017年3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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