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报考计划录用人数与实际面试人选的比例在1:1以下(含1:1)职位(以下简称“1:1职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要达到当天所在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方为合格”的规定,现将本市1:1职位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公布如下:
考点 |
1:1职位名称 |
1:1职位所在考场 |
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 |
来宾市兴宾区第二小学 |
来宾市兴宾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实验员 |
02考场 |
72.16 |
来宾市忻城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法医 |
07考场 |
74.39 |
来宾市忻城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会计 |
08考场 |
71.34 |
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六巷乡人民政府武装干事 |
09考场 |
72.05 |
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工作员 |
10考场 |
75.14 |
来宾市合山市岭南镇人民政府政府综合科员 |
11考场 |
73.82 |
中共来宾市委组织部 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六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