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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的要求,现对已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的拟选调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将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如对拟选调人员有异议或其他问题,请向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务员管理股反映。 公示时间:2013年6月19日至2012年6月25日(共7天) 联系电话:0763--3939387 附件:2013年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公务员拟选调人员名单 公示详情请参考http://www.qingcheng.gov.cn/info/71484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