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2013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补充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经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3人为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2013年补充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人选,现予以公示。
准考证号 |
所在单位或毕业院校 |
287144050102 |
南海海洋工程勘察与环境研究院 |
287144045624 |
南海环境监测中心 |
287244115230 |
中国海监第七支队 | 公示期为7天(自公示之日起)。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与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人事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84290476(传真) 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人事处 2013年6月24日 |